辽宁省投入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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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期间对抚顺西露天矿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2020年,我省投入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推动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
一是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特大露天矿坑综合治理的有关要求,投入省级专项资金2.8亿元,支持抚顺西露天矿、阜新海州露天矿开展基础调查、滑坡等地质灾害防治及土地整理等公益性生态恢复,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为推进露天矿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以及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打好基础。
二是支持闭坑矿山生态修复。针对我省矿山生态环境历史欠账较多的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顺势而为、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投入“青山工程”省级补助资金1亿元,支持各地开展闭坑矿生态修复工程,探索以自然修复为主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新模式,重点开展“三区两线”、采煤沉陷区闭坑矿生态治理和修复项目。
三是支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我省投入专项资金1.2亿元,支持基础地质调查、重点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国情调查等,进一步摸清我省矿产资源“家底”,促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加强我省经济发展后备资源储备。
今年,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了《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建设绿色矿山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支持绿色矿山和绿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领和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并将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研究制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完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储备库,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