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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量497.54万吨!甘肃一菱镁矿挂牌出让

  • 发布人:中国镁质材料网
  • 发布时间:2024-11-14
  • 浏览量: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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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四道红山菱镁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CKQCR2024000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酒泉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盛鹏源拍卖有限公司对金塔县四道红山菱镁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酒泉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5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塔县四道红山菱镁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菱镁矿

地理位置: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

面积:2.23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4482113.79333528288.0683

24481169.14433530532.5063

34480175.71333530536.5514

44480559.768733529153.5038

54480932.860133529152.0590

64481617.662433528023.6318

*14751310

资源储量:497.54万吨

开采标高:1475米至 131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拟出让年限:16年

起始价:27万元

出让收益率:2.9%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且不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情形。(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六)竞买人需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勘查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竞买人需对以上要求做出承诺,并在资格预审时提交承诺书。(七)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必须开立银行担保保函,并在保函中明确“因如下任意情形且被保证人已无力承担责任的,受益人可向开立保函银行主张保函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签署《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未及时签署《矿业权出让合同》、未及时缴纳矿业权成交价等”。且开立保函银行须将担保保函等相关信息在银行主页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确保保函信息真实有效。(八)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的意向竞买人须开立银行出具5000万元担保保函,保函期限为6个月。保函受益人为酒泉市自然资源局,酒泉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盛鹏源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核查收取竞买保函。未竞得人在竞买活动结束后由甘肃盛鹏源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退保手续,竞得人在与酒泉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缴纳采矿权成交价和公告提出的其他费用后办理退保手续。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23日

网上地址:http://www.ggzyjypt.com.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获取招标/拍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酒泉市自然资源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甘肃甘肃盛鹏源拍卖有限公司领取《金塔县四道红山菱镁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2月06日

申请报名方式:(1)意向竞买人进入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进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交易一网通办”栏目下的“交易主体注册”登录“数字证书(CA)互认共享平台”进行主体用户名(手机号)信息的注册;如意向竞买人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需求,可在“数字证书(CA)互认共享平台”中办理CA证书。(2)意向竞买人可进入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中“交易一网通办”栏目选择“一网通办系统”,使用注册用户名(手机号)登录后点击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系统 (网址:https://sjfz.ggzyjy.gansu.gov.cn:19004)进行报名。(3)获取《出让文件》。2024年11月11日12时至2024年12月6日17时进入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gzyjypt.com.cn/)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的“数据一网共享”中选择“矿业权”栏目打开该项目公告,点击下方的“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免费下载电子版《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3)竞买申请书、承诺书;(4)意向竞买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加盖意向竞买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意向竞买人为新注册公司未满一年且无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尚未届满的,其股东或投资人应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对意向竞买人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的行为和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其股东或投资人亦为新注册公司未满一年且无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尚未届满的,其实际控制人亦应当出具上述内容的书面承诺书;(5)本公告第四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3、4、5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第4条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目查询;“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站导航”栏目“信用中国(甘肃)”子网页“信用服务”栏目查询;(6)银行担保保函;(7)出让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加价幅度为5万元或5万元的正整数倍,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挂牌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挂牌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二)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三)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与酒泉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四)竞得人应按《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酒泉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该矿业权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竞买人应自行承担相关法律风险。(二)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为前期财政投入资金结果,本次出让矿业权成交后,竞得人除缴纳矿业权出让成交价外,还需向地方财政部门缴纳该矿前期勘查费用265.37万元。竞买人参与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的,表明其对上述事项已全面知悉,并认可本公告处理上述事项的意见。(三)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要符合当地产业规划要求,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后,加快勘查开发步伐。(四)采矿权首次出让期限、生产规模和开采标高等采矿权信息以最终评审通过的“三合一方案”为准确定,到期后可按规定进行延续。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五)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六)竞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七)为保障竞买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事宜咨询酒泉市自然资源局及当地政府。(八)竞买人自行承担交易、政策、不可抗力产生的银行担保函经济风险。(九)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一旦成为竞得人,如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签署《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未及时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未及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等),将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人有权向保函开立银行要求兑付保函。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酒泉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937-2660377。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十一、其他内容

1.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酒泉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2.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3.其他未尽事宜,由酒泉市自然资源局、甘肃盛鹏源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通知。联系方式:酒泉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937-2660377;甘肃盛鹏源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569777798。

本公告在酒泉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酒泉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1日

【关键词:甘肃 菱镁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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