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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示《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50项菱镁产业整改结果

  • 发布人:中国镁质材料网
  • 发布时间: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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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任务

菱镁行业整治还不到位,大气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二、整改目标

菱镁行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整改措施

1.按照有关要求,全面排查并淘汰落后产能,根据变化情况,按照公示公告要求,更新菱镁矿浮选及镁砂生产线清单。

2.强化大石桥市108家停产企业监管,严禁擅自复工复产。对已完成改造达到《辽宁省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且符合各项相关要求,方可复工复产。

3.利用在线监测、工况法传感器、高空摄像头等手段,实时监控在产企业生产、排污情况。每半年组织一次菱镁行业企业排污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4.进一步完善菱镁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按照计划,落实地块,明确标准,按期完成年度恢复治理任务,对未按期完成恢复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不予延续矿权。

5.既有露天矿山禁止平面扩大范围,具备转为地下开采条件的转为地下开采。禁止新建菱镁露天矿山(2020年1月1日前已获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且无重新报批、审核事项,并已经完成矿区范围划定的除外)。

6.充分发挥国有资本作用,加快推进菱镁资源矿业权整合,2021年9月底前,上报《菱镁资源矿业权整合方案》。

7.2022年年底前,制定实施《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经排查,我市已全部淘汰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4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1400KVA及以下的电熔镁砂炉等落后产能。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已完成菱镁矿浮选及镁砂生产线清单公示。2023年8月,共公告浮选及镁砂生产线1040条,其中浮选生产线9条,轻烧氧化镁生产设备378座(其中反射窑354座、悬浮炉11座、回转窑13座)、重烧镁砂生产设备124座。中档镁砂生产设备21座、高纯镁砂生产设备13座、电熔镁砂(含电熔合成砂)生产设备471台。

2、强化大石桥市108家停产企业监管。一是严格分类整治。对环保不达标、缺少土地手续的菱镁企业,实施了断电关停。截至目前,108家企业名单中,20家企业已复产并达到现行排放标准,7家企业长期停产,80家企业断电关停,1家企业被市政府关闭。该80家企业均为无土地手续关停企业。为此,我市分批、分期推进无土地手续的企业补办土地手续。截至目前,有2家企业位于城市开发边界外,无法补办用地手续。有78家企业位于城市开发边界内,可补办土地手续。补办手续企业中,有43家已通过自然资源部门项目会,其中有29家通过专家咨询委员会审查和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企业用地正在组卷报征。二是严控擅自生产。对关停企业,坚持常态管控,以大石桥南楼开发区为重点,对关停企业明确网格员,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加大监管力度。按照“一条红线,一个标准”,打击私自生产行为,对私自恢复生产企业采取断电、相关设备查扣、浇灭炉窑等措施,达到震慑关停企业的目的,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现象滋生蔓延。三是严打违法行为。2023年对2018年以来关闭的30家菱镁企业注销行政许可,对其炉窑及设备实施强制拆除,做到“关闭一家、拆除一家”,彻底解决“关而不死”问题。有力震慑了关闭菱镁企业私自生产行为,切实维护守法企业的正当权益。

3、加强镁制品企业环境执法力度。一是全面实施监控。通过安装工况法传感器,实时监控全市镁制品企业生产状况。对在产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运行,截至目前,全市对重点区域安装14个高空摄像头,256家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421个点位,381家镁制品企业共安装工况传感器796套。严厉打击企业各类违法行为,做到“应安尽安、应监尽监”。一经发现未批先建、超标排放、偷排偷放、伪造监测数据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依托已建成的“智慧环保”平台和高清摄像点位,对南楼等涉镁企业密集区实施24小时可视化监控,有效监管企业私自生产、矿山盗采、运输车辆扬尘、垃圾残土随意倾倒、企业偷排等违法违规情况。二是严格执法检查。2021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下达处罚决定134份,行政拘留7件,涉刑移送9件。2023年3月中旬开始,市执法队一线执法人员基本全员出动,其他县(市)区抽调执法骨干,组成监督帮扶检查组异地进驻大石桥地区,采取昼、夜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2023年10月,开展第2轮菱镁专项监督帮扶行动,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环境问题为抓手,督促企业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加快整改,同时,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截至目前,现场及非现场核查1241家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69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立案查处25个问题,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7件。

4、加快矿山生态恢复。在有主矿山方面,2021年已完成治理540亩,超额完成527亩治理任务;2022年已完成治理108亩,超额完成88亩治理任务。在无主废弃矿山修复方面,涉及5个项目区,共计完成955.8亩,超额完成930亩治理任务。具体包括:官屯镇万金高温破损山体修复项目,治理面积91.8亩;‚周家镇戴家岭建筑石矿异地生态修复项目(官屯镇南山村项目区、毗卢村项目区),治理面积265亩;营口市闭坑矿山恢复治理项目(百寨街道陈家村项目区),治理面积86.3亩;④官屯镇大岭村废弃破损山体修复项目,治理面积201.6亩;⑤百寨街道圣水西山建筑石矿及周边区域修复项目,治理面积311.1亩。

5、我市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3]15号)、《辽宁省菱镁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辽政办[2023]34号)文件精神。目前,既有菱镁露天矿山没有平面扩大范围,具备转为地下开采条件的已转为地下开采,没有新建菱镁露天矿山。

6、2021年12月,辽宁省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菱镁采矿权整合方案的通知》(辽镁办〔2021〕15号)对营口等5市菱镁采矿权整合方案予以批复。菱镁矿山数量由22家减少至9家,整合缩减比例达到60%。

7、2022年12月,《大石桥市南楼产城融合发展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审议并实施。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营口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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