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铁男:加强中欧能源合作-共同维护能源安全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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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3日,中欧高层能源会议在布鲁塞尔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与欧盟能源委员衮特·厄廷格共同主持了会议。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电监会、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能源局等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欧盟27国能源部长或代表参加了会议。双方签署了《中欧能源安全联合声明》,标志着中欧能源消费国战略伙伴关系的正式建立。
中欧高层能源会议旨在落实第十四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达成的重要共识。与会中欧双方近20位部长围绕能源发展战略与规划、能源保障与安全两个主题,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能源投资与贸易、能源地地缘政治、电力市场安全、能源法制建设、建筑能效、新能源并网、能源企业在能源安全中的作用等方面作了发言。
刘铁男指出,中国一直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和发展中欧能源合作,双方在能源领域已经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富有成效的合作。建立了中欧能源对话等合作机制,增强了互信和理解。中国与欧盟及其各成员国开展了多项能源务实合作,企业间交流与合作日趋活跃。中欧能源合作已成为双方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刘铁男表示,中国和欧盟同是世界上能源消费的重要国家和地区,中欧双方能源消费总量约占全球的三分之一,双方石油消费量合计约占全球的四分之一。石油对外依存度都很高,这是双方共同的特点。在维护能源安全上,双方有着共同的利益,也面临共同的挑战。中国将秉持互利合作、多元发展、协同保障的能源安全理念,在平等互惠、互利双赢的原则下,加强与欧盟及欧盟各国在能源安全领域的务实合作,维护重要能源资源产地的局势稳定,维护世界能源市场和价格稳定,共同应对挑战,维护能源安全,造福双方人民。
刘铁男强调,欧盟在能源技术、能效管理、标准、法规、能源市场化及监管等方面具有世界领先水平。与欧方加强上述领域的合作,对促进当前中国节能提效、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等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应当进一步行动起来,共同做出更大的努力,加强以下六个重点领域的合作:一是加强中欧能源战略对话交流,共同研究应对全球可持续发展面临的能源安全、气候变化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二是推动双方在能源立法、政策和标准制定方面的经验交流和合作。三是加强提高能源加工、转化和利用效率等先进技术的合作。四是加强核电安全领域的合作交流,全面提高核电安全技术标准,完善核电安全监管,确保核电安全。五是全面加强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方面的合作,特别是推动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城市太阳能利用等合作领域取得新进展。六是加强能源市场化进程、市场监管和促进竞争方面的交流,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能源成本。中欧双方应就以上重点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明确工作机制,制定路线图,力求取得实质性成效。
中欧双方通过对话交流,加深了对一系列能源重要问题的认识,形成了广泛重要共识,对推动中欧能源合作沿着健康、稳定、务实的轨道向前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圆满成功。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钱智民,及国际合作司、政策法规司、发展规划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中欧高层能源会议旨在落实第十四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达成的重要共识。与会中欧双方近20位部长围绕能源发展战略与规划、能源保障与安全两个主题,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能源投资与贸易、能源地地缘政治、电力市场安全、能源法制建设、建筑能效、新能源并网、能源企业在能源安全中的作用等方面作了发言。
刘铁男指出,中国一直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和发展中欧能源合作,双方在能源领域已经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富有成效的合作。建立了中欧能源对话等合作机制,增强了互信和理解。中国与欧盟及其各成员国开展了多项能源务实合作,企业间交流与合作日趋活跃。中欧能源合作已成为双方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刘铁男表示,中国和欧盟同是世界上能源消费的重要国家和地区,中欧双方能源消费总量约占全球的三分之一,双方石油消费量合计约占全球的四分之一。石油对外依存度都很高,这是双方共同的特点。在维护能源安全上,双方有着共同的利益,也面临共同的挑战。中国将秉持互利合作、多元发展、协同保障的能源安全理念,在平等互惠、互利双赢的原则下,加强与欧盟及欧盟各国在能源安全领域的务实合作,维护重要能源资源产地的局势稳定,维护世界能源市场和价格稳定,共同应对挑战,维护能源安全,造福双方人民。
刘铁男强调,欧盟在能源技术、能效管理、标准、法规、能源市场化及监管等方面具有世界领先水平。与欧方加强上述领域的合作,对促进当前中国节能提效、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等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应当进一步行动起来,共同做出更大的努力,加强以下六个重点领域的合作:一是加强中欧能源战略对话交流,共同研究应对全球可持续发展面临的能源安全、气候变化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二是推动双方在能源立法、政策和标准制定方面的经验交流和合作。三是加强提高能源加工、转化和利用效率等先进技术的合作。四是加强核电安全领域的合作交流,全面提高核电安全技术标准,完善核电安全监管,确保核电安全。五是全面加强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方面的合作,特别是推动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城市太阳能利用等合作领域取得新进展。六是加强能源市场化进程、市场监管和促进竞争方面的交流,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能源成本。中欧双方应就以上重点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明确工作机制,制定路线图,力求取得实质性成效。
中欧双方通过对话交流,加深了对一系列能源重要问题的认识,形成了广泛重要共识,对推动中欧能源合作沿着健康、稳定、务实的轨道向前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圆满成功。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钱智民,及国际合作司、政策法规司、发展规划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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