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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申请资料实行互联网远程申报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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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率,降低相对人办事成本,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公告,就自然资源部登记矿业权的申请资料报送方式作出规定。

自然资源部明确,自2020年3月1日起,对由自然资源部登记的矿业权,申请人通过远程申报系统(http://kyqsb.mnr.gov.cn)提交申请资料(含补正资料)的电子文档,无需同步提交纸质文档。

自然资源部称,申请人在领取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含划定矿区范围、注销通知书)时,提交申请资料(含补正资料)相应的纸质文档,并与之前提交的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此外,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应符合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发布的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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