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农业局钙镁磷肥询价采购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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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农业局钙镁磷肥询价采购
供应(投标方)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报名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要求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有法定的经营范围,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上证书原件。所有原件请投标单位单独装袋,并于开标前送达,否则投标无效。如上述复印件和原件不一致的,取消投标资格。
3、招标内容;采购数量,技术规格等要求详见附件。
备注:投标人如提供虚假证明骗取中标的,招标人将不予退回其所有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投标人投标文件须递交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人在报价时应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报总价,报价总金额到拾元为止,拾元以下无效,同时要对设备质量和服务质量作出书面承诺,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运输、安装调试、税收等费用。投标文件包括企业资质、法人授权书、报价函、所投设备型号及技术参数、设备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等,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密封,同时在密封处加贴封条,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未按规定密封,我中心有权拒收。
5、投标人投报的设备技术规格、配置、关键参数性能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投标文件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因投标文件有误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以现金方式在2013年8月27日上午9:00开标前,交至开标现场。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的投标,我中心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7、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8、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80%合同款,余额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9、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27日北京时间09:00整,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我中心有权拒收。
开标时间:2013年8月27日北京时间09:00整。
开标地点:青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林业局六楼)
10、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十个工作日。交货地点:青原区内。
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始至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招标人在http://www.jxzfcg.gov.cn和http://218.64.81.5/zfcg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更正文件,例如对标书的修改和要求的补充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联系电话:(0796)8203626
传 真:(0796)8203423
采购清单:钙镁磷肥,按国家标准(GB 20412-2006)执行,有效磷≥12.0%、氧化镁≥8.0%。(包装规格:编织袋带内袋包装,标准包为25kg/包。)50吨
【中国镁质材料网 采编:c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