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下文要求各地公开检测重点企业排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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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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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近日下达《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方环保部门从今年9月开始,公布国家级和省级控制的重点监控企业的排放数据等信息,其中包括每日排放量的自动监控数据。辽宁地区铁矿、煤矿、菱镁矿等企业都在名录之中。
通知明确了各地环保部门需要公开的内容,包括八大类31项具体信息,包括重点监控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环境监管信息。
通知明确了信息公开主体,即为各级环保部门。根据“谁获取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要求地方环保部门公开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 明确要求企业履行自行监测的法定责任,同时也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建立统一的公布平台,企业通过环保部门的平台公开监测信息。
【中国镁质材料网 采编:cl】